5月23日晚,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了一则下级法院出现重大错误判决的情况通报。
通报称,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近期审理了朱某明与胡某青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宣判后胡某青上诉至该院。经调查核实,上诉人胡某青并非本案借款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
通报表示,“我院将依法纠错,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上一篇:乡村爱情17先导预告发布,期待与象牙山的故事再次相遇
下一篇:一家六口出游遭遇甲流,心路历程与应对之旅
宝马集团二季度全球销量达62.1万辆,MINI销量增逾三成
中国交响乐团新乐季发布:致敬北欧经典,也有时代新声
上半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4%工业经济向稳向新向优发展
商业头条No.82 | 娃哈哈未了局
有30支民间藏戏队的小县城,为非遗保护做了哪些事?
一图看懂|特朗普签署“天才法案”,哪些美国高官有加密货币?
特朗普:印巴冲突中可能有5架飞机被击落
有产品提前止盈,存续规模再增长50%,美元理财优势还有多大?
有话要说...